《黄帝内经·素问》丨 痹论篇第四十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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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本文以清·张志聪《黄帝内经集注》为主要参考,同时参考古籍《新刊补注释文黄帝内经素问.十二卷.唐.王冰.注.宋.林亿.校.明成化十年熊宗立种德堂刊本》以及《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.二十四卷.唐.王冰注.宋.林亿等奉敕校正.孙兆.重改误.明代影宋刊本》,并结合现代田合禄、王洪图、徐芹庭、张其成、张景明等易医名家解读,梳理汇总。
历来文化传承均为口传心授,古文意义多重,翻译白话,尽显词不达意,故未进行白话解释,全书解读完成后,将分类梳理,系统解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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痹论:痹者,闭也,有闭塞不通的意思。清·张志聪:“痹者,闭也,邪闭而为痛也。言风寒湿三气杂错而至,相合而为痹”,本篇所论述以风寒湿邪气为主要病因,致气血凝滞,运行不利,出现以疼痛、麻木等为主要症状的一类痹病,并对各类痹病的成因、证候、病机、分类、治疗等均作了较为系统地阐发,故名“痹论”。
明·吴昆:“篇内悉详诸痹之证”。
高世栻:“痹,闭也,血气凝涩不行也……举而论之,故曰痹论。
黄帝问曰:痹之安生?岐伯对曰:风、寒、湿三气杂至,合而为痹也。
冰注:安,犹何也。言何以生。虽合而为痹,发起亦殊矣。
痹音避。痹者闭也,邪闭而为痛也。言风、寒、湿三气,错杂而至,相合而为痹。
其风气胜者为行痹,
冰注:风则阳受之,故为痹行。
风者善行而数变,故其痛流行而无定处。
寒气胜者为痛痹,
痛痹:又称“寒痹”。明·张介宾:“阴寒之气,客于筋肉筋骨之间,则凝结不散,阳气不行,故痛不可当”,又“寒则血凝涩,凝则脉不通,不通则痛矣”。
冰注:寒则阴受之,故为痹痛。
寒为阴邪,痛者阴也,是以寒气胜者为痛痹。
湿气胜者为着痹也。
著痹:又称为“湿痹”。明·张介宾:“著痹者,肢体重着不移,或麻木不仁,湿从土化,病多发于肌肉”,著,同“着”。
冰注:湿则皮肉筋脉受之,故为痹著而不去也。故乃痹从风寒湿之所生也。
湿流关节,故为留着之痹。按《灵枢经》有风痹,《伤寒论》有湿痹,是感一气而为痹也。本篇论风、寒、湿三气杂至,合而为痹,是三邪合而为痹也。《灵枢·周痹篇》曰:风、寒、湿气,客于外分肉之间,迫切而为沫,沫得寒则聚,聚则排分肉而分裂也。分裂则痛,痛则神归之,神归之则热,热则痛解,痛解则厥,厥则他痹发,发则如是。是寒痹先发而他痹复发也。本篇论风气胜者为行痹,湿气胜者为着痹,是三气杂合,而以一气胜者为主病也。经论不同,因证各别。临病之士,各宜体认。
帝曰:其有五者何也?
冰注:言风寒湿气各异则三,痹生有五,何气之胜也?
帝问三气之外,而又有五痹也。上节论天之三邪,此下论人之五气。
岐伯曰:以冬遇此者为骨痹,以春遇此者为筋痹,以夏遇此者为脉痹,以至阴遇此者为肌痹,以秋遇此者为皮痹。
骨痹:《医宗金鉴》曰:“骨痹,骨重疫疼不能举也”。
筋痹:《医宗金鉴》曰:“筋痹,筋挛节痛,屈而不伸也”。
脉痹:《医宗金鉴》曰:“脉痹,脉中血不流行而色变也”。
至阴:指长夏。唐·杨上善:“至阴六月,脾所主也”。
肌痹:《医宗金鉴》曰:“肌痹,肌顽木不知痛痒也”。
皮痹:《医宗金鉴》曰:“皮痹,皮虽麻尚微觉痛痒也”。
冰注:冬主骨,春主筋,夏主脉,秋主皮,至阴主肌肉,故各为其痹也。至阴,谓戊己月及土寄王月也。
皮肉筋骨,五脏之外合也。五脏之气,合于四时五行,故各以其时而受病,同气相感也。
帝曰:内舍五藏六府,何气使然?岐伯曰:五藏皆有合,病久而不去者,内舍于其合也。
冰注:言皮肉筋脉痹,以五时之外,遇然内居藏府,何以致之?肝合筋,心合脉,脾合肉,肺合皮,肾合骨,久病不去,则入于是。
肺合皮,心合脉,脾合肌,肝合筋,肾合骨。邪之中人,始伤皮肉筋骨,久而不去,则内舍于所合之脏,而为脏腑之痹矣。
故骨痹不已,复感于邪,内舍于肾。筋痹不已,复感于邪,内舍于肝。脉痹不已,复感于邪,内舍于心。肌痹不已,复感于邪,内舍于脾。皮痹不已,复感于邪,内舍于肺。所谓痹者,各以其时重感于风、寒、湿之气也。
各以其时重感于风寒湿之气:明·张介宾:“时,谓气旺之时,五脏各有所应也。病久不去,而复感于邪,气必更深,故内舍其合而入于脏”。
冰注:时,谓气王之月也。肝王春,心王夏,肺王秋,肾王冬,脾王四季之月。感,谓感应也。
所谓五脏之痹者,各以其五脏所合之时,重感于风、寒、湿之气也。盖皮肉筋骨,内合于五脏。五脏之气,外合于四时,始病在外之有形,复伤在内之五气,外内形气相合,而邪舍于内矣。所谓舍者,有如馆舍,邪客留于其间者也。邪薄于五脏之间,干脏气而不伤其脏真,故曰舍曰客,而上见其烦满喘逆诸证,如其入脏者则死矣。张兆璜曰:首言以冬遇此为骨痹者,谓痹病之多深入也。故先言骨而筋,筋而脉,脉而皮肤。
凡痹之客五藏者,肺痹者,烦满喘而呕。
肺痹者:《圣济总录》卷十九引“肺痹者”下有“胸背痛甚上气”六字。
冰注:以藏气应息,又其脉还循胃口,故使烦满喘而呕。
此论五脏之气受邪,而形诸于病也。肺主气而司呼吸,其脉起于中焦,还循胃口,上膈属肺,故痹则烦喘而呕。兆璜曰:脏气受邪,则病在五脏,五脏受病,复转及于经脉形层。
心痹者,脉不通,烦则心下鼓,暴上气而喘,嗌干,善噫,厥气上则恐。
心下鼓:1、指心下鼓满。王冰注:“心合脉,受邪则脉不通利也。邪气内扰,故烦也。手心主心包之脉,起于胸中,出属心包,下鬲。手少阴心脉,起于心中,出属心系,下膈络小肠;其支别者,从心系上挟咽喉,其直者,复从心系却上肺。故烦则心下鼓满,暴上气而喘,嗌干也。心主为隘,以下鼓满,故噫之以出气也”。2、指心下鼓动,即心悸。高世栻云:“心主脉,故心痹者脉不通。心虚则烦,故烦则心下鼓。鼓,犹动也”;3、马莳则兼以上二说,注云:“手少阴心脉,起于心中,出属心系下鬲络小肠,其支别者,从心系上侠咽喉,其直者复从心系却上肺,手厥阴心包络之脉,起于胸中,出属心包下膈,故则烦心下鼓战,暴时上气而为喘,又嗌喉干燥也。心主为噫,以其鼓满,故噫之以出气也”。<心下,应指心而言;鼓,有动之意。心下鼓,指心动也,即心悸不宁之状。由于心脉痹阻不通,脉气不利,心阳欲散不能,故而为心悸。>
嗌干善噫:嗌,咽喉。噫,音义同“暧”。
冰注:心合脉,受邪则脉不通利也。邪气内扰,故烦也。手心主心包之脉,起于胸中,出属心包,下鬲。手少阴心脉,起于心中,出属心系,下隔络小肠;其支别者,从心系上侠咽喉;其直者,复从心系却上肺。故烦则心下鼓满,暴上气而喘,隘干也。心主为噫,以下鼓满,故噫之以出气也。若是逆气上乘于心,则恐畏也,神惧凌弱故尔。
心主脉,故痹闭而令脉不通,邪薄心下,鼓动而上干心脏则烦,故烦则心下鼓也。肺者心之盖,而心脉上通于肺,故逆气暴上,则喘而嗌干。心主噫,心气上逆而出,则善噫也。夫水火之气,上下时交,心气厥逆于上,则不能下交于肾。肾气虚,故悲也。兆璜曰:心下鼓,暴上气,谓邪气上逆也;厥气上,谓正气厥逆也。
肝痹者,夜卧则惊,多饮,数小便,上为引如怀。
上为引如怀:1`指肝脉牵引少腹,致使少腹胀满如怀孕或怀物状。吴昆注:“寒胜则筋缩急,故上下牵引,如有所怀也”;高世栻云:“故上为引于下,有如怀物之状”。2、指肝脉牵引少腹作痛,痛如怀孕之状。马莳曰:“上引少腹面痛,如怀妊之状也”。3、《《太素》作“上为演坏。<“引”之本义为开弓,《说文》曰:“开弓也”,引申为腹部膨隆,形如满弓之状。“如怀”指象怀孕一样。由于肝痹之病,气机运行不畅,水液留滞,在下表现为“数小便”,在上则为“引如怀”。正如《金匮要略》说:“淋之为病,小便如粟状,少腹弦急,痛引脐中”,说明上为引如怀”系指形容少腹弦急之症如怀孕之状。>
冰注:肝主惊骇,气相应,故中夜卧则惊也。肝之脉循股阴入毛中,环阴器,抵少腹,侠胃属肝络胆,上贯隔,布胁肋,循喉咙之后上入頄颡。故多饮水,数小便,上引少腹如怀妊之状。
肝藏魂,卧则神魂不安,故发惊骇。肝脉循阴股,入毛中,过阴器,抵小腹,侠胃属肝络胆,上贯膈,循喉咙,入颃颡。肝气痹闭,则木火郁热,故在上则多饮,在下则便数,上引于中,而有如怀妊之状也。
肾痹者善胀,尻以代踵,脊以代头。
尻以代踵,脊以代头:1、尻,指尾骨;踵,即足跟。指足痿而能不坐能起,骨痿头俯不能仰之状。高世栻注:“尻,尾骨也。尾骨下蹲,以代踵,足骨痿也;脊骨高耸以代头,天柱倾也”。2、指足挛急而身踡曲之状。王冰云:尻以代踵,谓足挛急也。脊以代头,谓身踡曲也”。3、指“善胀”之状。姚止庵云:“尻以代踵二句,语意奇妙,盖状善胀之形容也。凡人之气,上至头,下至足,运行不息,则折旋任意,俯仰自如。今邪著于肾,气闭不行,一身尽胀,但可坐而不可行,但能俯而不能仰,如踵以尻,而头以脊也。善胀之状,乃至于此。岂知肾为生气之原,肾气痹,遂令如是乎”。<尻,脊骨尽头也,即尾骨,此引申为臀部;踵,指足后跟,此引申为足。因为肾主水,肾病则水湿潴留。尻以代踵是形容水肿胀满能坐而不能行,即臀代替了足的功能。由于腹水之甚,病人能坐而不能平卧,只能是半卧位,或倚物而坐,即脊代替了头的功能。>
冰注:肾者胃之关,关不利则胃气不转,故善胀也。尻以代踵,谓足挛急也。脊以代头,谓身踡屈也。踵,足跟也。肾之脉起于足小指之下,斜趋足心,出于然骨之下,循内踝之后别入跟中,以上腨内,出腘内廉,上股内后廉,贯脊属肾络膀胱;其直行者,从肾上贯肝高,入肺中,气不足而受邪,故不伸展。新校正云:详'然骨’一作'然谷'。
尻苦高,切音嵪。肾者胃之关,关门不利,则胃气不转,故善胀也。脊椎尽处为尻,肾主骨,骨痿而不能行,故尻以代踵。阴病者不能仰,故脊以代头。
脾痹者,四支解堕,发欬呕汁,上为大塞。
上为大塞:1、指上焦阻隔不通。高世栻云:“土灌四旁,痹则土气不灌,气惟上逆,故发咳。入胃之饮,借脾气以散精,痹则不能散精,故呕汁。脾气不能转输,则肺不能通调,故上为大塞”。2、大塞,即痞塞也。郭霭春氏注:'大’应作'不’,形误。“不’与“否’古通。《广雅·释诂四》:“否,不也’,“否’与通。据是,则“大塞’即“痞塞’。3、“塞”为“寒”。《太素》作“上为大寒”,唐·杨上善:“胃寒,呕冷水也”。<痹着于脾,脾气滞涩,运化失常,胃气不降而上逆,致使饮食不下,无如食道阻塞一样,故以“上为大塞”形容不能食一症。>
冰注:土王四季,外主四支,故四支解惰。又以其脉起于足,循腨䯒上膝股也。然脾脉入腹属肾络胃,上鬲侠咽,故发咳呕汁。脾气养肺,胃复连咽,故上为大塞也。
脾气不能行于四肢,故四肢解堕。脾脉上膈侠咽,气痹不行,故发咳也。入胃之饮,上输于脾肺,脾气不能转输,故呕汁。肺气不能通调,故上为大塞。
肠痹者,数饮而出不得,中气喘争,时发飧泄。
冰注:大肠之脉入缺盆络肺,下鬲属大肠。小肠之脉,又入缺盆络心,循咽下鬲抵胃属小肠。今小肠有邪,则脉不下鬲,脉不下鬲,则肠不行化而胃气稿热,故多饮水而不得下出也。肠胃中阳气与邪气奔喘交争,得时通利,以肠气不化,故时或得通则为飨泄。
肠痹者,兼大小肠而言,小肠为心之府,而主小便,邪痹于小肠,则火热郁于上而为数饮,下为小便不得出也。大肠为肺之府,而主大便,邪痹于大肠,故上则为中气喘争,而下为飧泄也。
胞痹者,少腹膀胱,按之内痛,若沃以汤,涩于小便,上为清涕。
胞痹:1、胞,指膀胱而言。张志聪注:“胞者,膀胱之室,内居少腹,邪闭在胞,故少腹膀胱,按之内痛;水闭不行,则蓄而为热,故若沃以汤,且涩于小便也”;马莳亦云:“言胞痹者,大约是膀胱为病耳”。2、胞,指男女之精室、血室。吴昆注:“胞,精室也,女子谓之血室,故于少腹膀胱之处,按之内痛,若浅而近外,则不痛也。<胞,通脬,膀胱之处也。胞痹,即膀胱痹,属六腑痹之一,与上文之“肠痹”相应。下文“少腹膀胱按之内痛”、“涩于小便”等症状,亦说明病在膀胱。故此,以张志聪注义胜。>
冰注:膀胱为津液之府,胞内居之;少腹处关元之中,内藏胞器。然膀胱之脉,起于目内眦,上额交巅上,入络脑,还出别下项,循肩髆内,侠脊抵腰中,入循膂,络肾属膀胱;其支别者,从腰中下贯臀,入腘中。今胞受风寒湿气,则膀胱太阳之脉不得下流于足。故少腹膀胱按之内痛,若沃以汤,涩于小便也。小便既涩,太阳之脉不得下行,故上烁其脑而为清涕出于鼻窍矣。沃,犹灌也。新校正云:按全元起本'内痛’二字作'两髆’。
胞者,膀胱之室,内居少腹,邪闭在胞,故少腹膀胱,按之内痛,水闭不行,则蓄而为热,故若沃以汤,且涩于小便也。膀胱之脉,从巅入脑,脑渗则为涕。上为清涕者,太阳之气,痹闭于下,不能循经而上升也。愚按六腑之痹,只言其三,盖营气者,胃腑之精气也。卫气者,阳明之悍气也。营卫相将,出入于外内;三焦之气,游行于上下,甲胆之气,先脏腑而升。夫痹者闭也。正气运行,邪不能留,三腑之不病痹者,意在斯与。
阴气者,静则神藏,躁则消亡。
冰注:阴,谓五神藏也。所以说神藏与消亡者,言人安静不涉邪气,则神气宁以内藏,人躁动触冒邪气,则神被害而离散,藏无所守,故曰消亡。此言五藏受邪之为痹也。
此言脏气不藏,而邪痹于脏也。阴气者,脏气也。神者,五脏所藏之神也。五脏为阴,阴者主静,故静则神气藏而邪不能侵,躁则神气消亡,而痹聚于脏矣。
饮食自倍,肠胃乃伤。
冰注:藏以躁动致伤,府以饮食见损,皆谓过用越性,则受其邪。此言六府受邪之为痹也。
此言肠胃伤而邪痹于腑也。夫居处失宜,则风寒湿气中其俞矣。然当节其饮食,勿使邪气内入,如食饮应之,邪即循俞而入,各舍其腑矣。
淫气喘息,痹聚在肺;淫气忧思,痹聚在心;淫气遗溺,痹聚在肾;淫气乏竭,痹聚在肝;淫气肌绝,痹聚在脾。诸痹不已,亦益内也。其风气胜者,其人易已也。
淫气:1、指邪气,即风寒湿之邪。吴昆注:“气失其平谓之淫气,痹聚者,风寒湿三气凝聚也”;张亦注云:“淫气,邪气也。各随藏之虚,则病聚之”。2、为动宾词组;指邪气浸淫,马莳注:“是故邪气浸淫,喘息靡宁,正以肺主气,惟邪聚在肺,故喘息若是”。3、指脏腑素乱之气。张志聪注:“此申明阴气躁亡,而痹聚于脏也。淫气者,阴气淫佚,不静藏也。淫气而至于喘息,则肺气不藏,而痹聚在肺矣”。<《说文》曰:“淫,浸淫随理也”,徐镕泽云:“随其脉理而浸渍也”,可见“淫”有浸淫、扩散之意。气,指痹气,即风寒湿之气。“淫气”即痹邪之气扩散漫延之意,故出现喘息,是痹邪之气结聚在肺;出现遗溺,为痹邪之气凝聚在肾的缘故。>
冰注:淫气,谓气之妄行者,各随藏之所主而入为痹也。新校正云:详从上'凡痹之客五藏者’至此,全元起本在《阴阳别论》中,此王氏之所移也。诸痹不已,亦益内也,从外不去,则益深至于身内。
此申明阴气躁亡,而痹聚于脏也。淫气者,阴气淫逸,不静藏也。淫气而致于喘息,则肺气不藏,而痹聚在肺矣。淫气而致于忧思,则心气不藏,而痹聚在心矣。淫气而致于遗溺,则肾气不藏,而痹聚在肾矣。淫气而致于阴血乏竭,则肝气不藏,而痹聚在肝矣。淫气而致于肌肉焦绝,则脾气不藏,而痹聚在脾矣。是以在脏腑经腧,诸痹留而不已,亦进益于内,而为脏腑之痹矣。夫寒湿者,天之阴邪,伤人经腧筋骨。风者,天之阳邪,伤人皮肤气分,是以三邪中于脏腑之俞,而风气胜者,其性善行,可从皮腠而散,故其人易已也。愚按下文云六腑亦各有俞,盖言五脏六腑俱各有俞,如风寒湿气中于五脏之俞,而脏气淫躁,则邪循俞内入,而各聚于脏矣。中于六腑之俞,而饮食自倍,肠胃乃伤,邪亦循俞而入,各舍其腑矣。上节所谓各以其时,重感于风寒湿之气,而为五脏之痹者,合五脏之气而舍于内也。此节论邪中脏腑之俞,循俞而亦进益于内,先言阴气消亡,痹聚在脏,故后只言六腑,亦各有俞云。
帝曰:痹,其时有死者,或疼久者,或易已者,其故何也?岐伯曰:其入藏者死,其留连筋骨间者疼久,其留皮肤间者易已。
冰注:入藏者死,以神去也。筋骨疼久,以其定也。皮肤易已,以浮浅也。由斯深浅,故有是不同。
此言五脏之痹,循俞而入脏者死也。夫风、寒、湿气中其俞,其脏气实则邪不动脏,若神气消亡,则痹聚在脏而死矣。按邪从皮肉筋骨,而内舍于五脏者,此邪干脏气,而不伤于脏真,故痹客于脏,则为烦满、喘呕、脉不通、心下鼓、嗌干、善噫诸证。其留连筋骨间,而不内舍于其合者,疼久。其留皮肤间者,随气而易散。若中其俞,则内通五脏,兼之阴气不藏,则邪直入于脏,而为不治之死证矣。
帝曰:其客于六府者,何也?岐伯曰:此亦其食饮居处,为其病本也。
冰注:四方虽土地温凉高下不同,物性刚柔,食居不异,但动过其分,则六府致伤。《阴阳应象大论》曰:'水谷之寒热,感则害六府',新校正云:按《伤寒论》曰:'物性刚柔,食居亦异’。
此言六腑之痹,乃循俞而内入者也。夫居处失常,则邪气外客,饮食不节,则肠胃内伤,故食饮居处,为六腑之病本。张兆璜曰:痹聚在五脏者,因其阴气不藏,神气消亡。痹舍于六腑者,亦其饮食居处。此节用三亦字,俱当着眼。
六府亦各有俞,风、寒、湿气中其俞,而食饮应之,循俞而入,各舍其府也。
冰注:六府俞,亦谓背俞也。胆俞在十椎之傍,胃俞在十二椎之傍,三焦俞在十三椎之傍,大肠俞在十六椎之傍,小肠俞在十八椎之傍,膀胱俞在十九椎之傍,随形分长短而取之如是,各去脊同身寸之一寸五分,并足太阳脉气之所发也。新校正云:详六府俞并在本椎下两傍,此注言在椎之傍者,文略也。
食饮入胃,大小肠济泌糟粕,膀胱决渎水浊,蒸化精液,营养经腧,如居处失常,而又食饮应之于内,则经脉虚伤,邪循俞而入舍其腑矣。张兆璜曰:邪中五脏之俞,而阴气淫躁应之,邪中六腑之俞,而食饮应之,故曰:六腑亦各有俞,而食饮应之。再按《灵枢·口问篇》曰:夫百病之始生也,皆生于风雨寒暑,阴阳喜怒,饮食居处,大惊卒恐。夫风寒雨湿,合而为痹矣。居处失常,则邪中脏腑之俞矣。喜怒病脏,惊恐伤阴,则阴气消亡矣。饮食自倍,则肠胃乃伤矣。是以上古之人,食饮有节,起居有常,不妄作劳,和于阴阳,故能形与神居,度百岁乃去。
帝曰:以针治之奈何?岐伯曰:五藏有俞,六府有合,循脉之分,各有所发,各随其过,则病瘳也。
各随其过:1、过,指过失,即病之所在。马莳注:“夫五脏有俞,六腑有合,循脏腑经脉所行之分,各有所发病之经,乃随其病之所在面刺之,则或俞或合,其病无有不廖也”。2、过,指经脉所过之处。高世栻注:“循其六府经脉之分行,各有所发之部,各随其所过之路,因而针之,病可廖也。此府痹之所以易已也”。3、指五俞穴中的原穴而言。张介宾注:“各有所发,即所出为井也。各随其过,即所过为原也。五腑五俞,六腑六俞,皆可随病所在而刺之也”。<过,有过失、错误之意。可引申为病·也”其与《平人气象论》“有过之脉”的“过”字义同。“各随其过”当指随各经病之所在而针刺,脏痹治俞,府痹治合,经脉有病,针其病处,似属阿是穴之类。>
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'随’作'治'。
冰注:肝之俞曰太冲,心之俞曰太陵,脾之俞曰太白,肺之俞曰太渊,肾之俞曰太溪,皆经脉之所注也。太冲在足大指间本节后二寸陷者中。
新校正云:按《刺腰痛》注云:'太冲在足大指本节后内间二寸陷者中,动脉应手',刺可人同身寸之三分,留十呼。若灸者可灸三壮。太陵在手掌后骨两筋间陷者中,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,留七呼。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太白在足内侧核骨下陷者中,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,留七呼。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太渊在手掌后陷者中,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,留二呼。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太溪在足内踝后跟骨上动脉陷者中,刺可人同身寸之三分,留七呼。若灸者,可灸三壮也。胃合入于三里,胆合入于阳陵泉,大肠合入于曲池,小肠合入于小海,三焦合入于委阳,膀胱合入于委中。三里在膝下三寸,䯒外廉两筋间,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,留七呼,若灸者可灸三壮。阳陵泉在膝下一寸,䯒外廉陷者中,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,留十呼。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小海在肘内大骨外,去肘端五分陷者中,屈肘乃得之,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,留七呼。若灸者,可灸五壮。曲池在肘外辅,屈肘曲骨之中,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留七呼。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委阳在足腘中外廉两筋间,刺可人同身寸之七分,留五呼。若灸者,可灸三壮,屈伸而取之。委中在腘中央约文中动脉,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,留七呼。若灸者,可灸三壮。新校正云:按《刺热》注:'委中在足膝后屈处。’余并同此。故经言循脉之分,各有所发,各随其过,则病廖也。过,谓脉所经过处。新校正云:详王氏以委阳为三焦之合,按《甲乙经》云:'委阳,三焦下辅俞也,足太阳之别络。三焦之合,自在手少阳经天井穴,为少阳脉之所人为合。详此六府之合,俱引本经所人之穴,独三焦不引本经所人之穴者,王氏之误也。王氏但见《甲乙经》云'三焦合于委阳,’彼说自异。彼又以大肠合于巨虚上廉,小肠合于下廉,此以曲池、小海易之,故知当以天井穴为合也。
此论治脏腑之痹而各有法也。夫荥俞治经,故痹在脏者,当取之于俞,合治内腑,故痹在腑者,取之于合也。又当循形身经脉之分,皮肉筋骨,各有所发,各随其有过之处而取之,则其病自瘳矣。
帝曰:荣卫之气,亦令人痹乎?岐伯曰:荣者,水谷之精气也,和调于五藏,洒陈于六府,乃能入于脉也,故循脉上下,贯五藏,络六府也。
洒陈:《文选·江赋》李善注:“洒,散也”;《广雅·释诂》:“陈,布也”。
《正理论》曰:'谷入于胃,脉道乃行,水入于经,其血乃成’,又《灵枢经》曰:'荣气之道,内谷为实',新校正云:按别本'实’作'宝’。谷入于胃,气传于肺,精专者上行经隧。由此故水谷精气合荣气运行,而入于脉也。荣行脉内,故无所不至。
《灵枢经》云:人受气于谷,谷入于胃,以传于肺,五脏六腑,皆以受气,其清者为营,浊者为卫,营行脉中,卫行脉外,《荣气篇》曰:营气之道,纳谷为宝,谷入于胃,乃传之肺,流溢于中,布散于外,专精者,行于经隧,常营无已,是水谷之精气,从肺气而先和调于脏腑,五脏六腑,皆以受气,而乃能入于脉也。入于脉,故循脉上下,复贯五脏,络六腑,盖言五脏六腑,受谷精之气。营行于经脉,经营之气,复贯络于脏腑,互相资生而资养者也。
卫者,水谷之悍气也。其气慓疾滑利,不能入于脉也,故循皮肤之中,分肉之间,熏于肓膜,散于胸腹。
肓膜:明·张介宾:“育者,凡腔腹肉理之间,上下空隙之处,皆谓之肓……则肓之为义,不独以胸膈为言,又可知也。膜,筋膜也”。
冰注:悍气,谓浮盛之气也。以其浮盛之气,故慓疾滑利,不能入于脉中也。皮肤之中,分肉之间,谓脉外也。盲膜,谓五藏之间隔中膜也。以其浮盛,故能布散于胸腹之中,空虚之处,熏其盲膜,令气宣通也。
卫者,水谷之悍气,其气慓疾滑利,故不能入于脉。不入于脉,故循于皮肤分肉之间。分肉者,肌肉之腠理。理者,皮肤脏腑之纹理也。盖在外则行于皮肤肌理之间,在内则行于络脏络腑之募原。募原者,脂膜也。亦有纹理之相通,故曰皮肤脏腑之纹理也。络小肠之脂膜谓之肓。是以在中焦则熏蒸于肓膜,行于胸膈之上,则散于心肺之募理;行于腹中,散于肠胃肝肾之募原,是外内上下,皮肉脏腑,皆以受气。一日一夜,五十而周于身。
逆其气则病,从其气则愈。不与风、寒、湿气合,故不为痹。
营卫之气,营行脉中,卫行脉外,营周不休,五十而复大会,阴阳相贯,如环无端,旋转而不休息者也。故逆其气则病,从其气则愈,不与风、寒、湿邪合,而留连于皮肤脉络之间,故不为痹也。盖言痹在皮者,肺气之所主也;痹在肌者,脾气之所主也;痹在脉者,心气之所主也。营卫之气,虽在皮肤络脉之间,行而不留,故不与邪合。
帝曰:善。痹或痛或不痛,或不仁,或寒或热,或燥或湿,其故何也?
不仁,不知痛痒也。燥者,谓无汗。湿者,多汗而濡湿也。
岐伯曰:痛者,寒气多也。有寒,故痛也。
冰注:风寒湿气客于肉分之间,迫切而为沫,得寒则聚,聚则排分肉,肉裂则痛,故有寒则痛也。
寒气胜者为痛痹,故痛者,寒气多也。《终始篇》曰:病痛者,阴也。人有阴寒,故痛也。上寒字,言天之寒邪;下寒字,言人之寒气。盖天有阴阳,人有阴阳,如感天之阴寒,而吾身之阳盛,则寒可化而为热。如两寒相抟,凝聚而为痛痹矣。
其不痛不仁者,病久入深,荣卫之行涩,经络时疏,故不通,皮肤不营,故为不仁。
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 '不通’作'不痛’。详《甲乙经》此条论不痛与不仁两事,后言不痛,是再明不痛之为重也。
通当作痛,病久入深者,久而不去,将内舍于其合也。邪病久,则营卫之道伤而行涩;邪入深,则不痹闭于形身。而经络时疏,故不痛也。营卫行涩,则不能营养于皮肤,故为不仁。
其寒者,阳气少,阴气多,与病相益,故寒也。
冰注:病本生于风寒湿气,故阴气益之也。
此言寒热者,由人身之阴阳气化也。人之阳气少而阴气多,则与病相益其阴寒矣。邪正惟阴,故为寒也。
其热者,阳气多,阴气少,病气胜,阳遭阴,故为痹热。
遭,遇也。言遇于阴气,阴气不胜故为热。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'遭’作'乘'。
人之阳气多,而阴气少,邪得人之阳盛,而病气胜矣。人之阳气盛,而遇天之阴邪,则邪随气化而为痹热矣。张兆璜曰:与病相益者,言人之阴气多,而益其病气之阴寒也。病气胜者,言人之阳气多,而益其病气之热胜也。此论天有阴阳之邪,而人有寒热之气化。
其多汗而濡者,此其逢湿甚也,阳气少,阴气盛,两气相感,故汗出而濡也。
湿者,天之阴邪也,感天地之阴寒,而吾身阴气又盛,两气相感,故汗出而濡也。兆璜曰:阳热盛者多汗出,濡湿之汗,又属阴寒,医者审之。
帝曰:夫痹之为病,不痛何也?岐伯曰:痹在于骨则重,在于脉则血凝而不流,在于筋则屈不伸,在于肉则不仁,在于皮则寒。故具此五者,则不痛也。
经云气伤痛,此论邪痹经脉骨肉之有形,而不伤其气者,则不痛也。夫骨有骨气,脉有脉气,筋有筋气,肌有肌气,皮有皮气,皆五脏之气,而外合于形身,如病形而不伤其气,则只见骨痹之身重,脉痹之血凝不行,筋痹之屈而不伸,肉痹之肌肉不仁,皮痹之皮毛寒冷,故具此五者之形证,而不痛也。
凡痹之类,逢寒则虫,逢热则纵。帝曰:善。
逢寒则虫:谓受寒后则使筋脉拘急而疼痛加重。虫,《甲乙经》、《太素》等均作“急”。急,谓拘急,与下文之“纵”字相对应,故从之。又清·高世栻仍作“虫”解;任应秋认为“虫”即“痋”,“痛”的古写。故将“虫”释为“急痛”。
此承上文而言,凡此五痹之类,如逢吾身之阴寒,则如虫行皮肤之中;逢吾身之阳热,则筋骨并皆放纵。又非若病气之有寒则痛,阳气多则为痹热也。此言形气之病,各有分别,故帝嘉其善焉。兆璜曰:在外者,皮肤为阳,筋骨为阴。如逢寒则阳亦阴寒,故皮肤则虫;逢热则阴亦阳热,故筋骨弛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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